昨晚在把小孩子弄睡後,我們坐在客廳聊天。

不知道為什麼會聊到過去的事,說起過去那段苦日子。
我是回娘家生產的,在哥哥兩個月大時,
我不顧父母反對南下高雄,和我那還無名份的先生在一起生活。
住的是一間小小的房間,只有一張床、一張桌子和一個衣櫃,
唯一的電器就是一臺電風扇,陪我度過無聊時光的就只有三本書。
那時候在當司機的先生月休四天,每天的薪水約1500元,
雖然薪水算不錯,但是扣掉房租和替公婆還給錢莊的錢,
其實身上的錢所剩無幾。不過孩子還要奶粉尿布等開銷,
所以我們為了省錢,先生早上吃個飯團加豆漿,中餐公司會處理。
而我早上沒吃,到了中午時連早餐一起吃,吃的就是一碗泡麵。
晚上才吃先生帶回來的便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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