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孩子兩個月大時,

先生先後上來兩次看我和孩子,
當他第一次看見孩子時的那種表情真的很好玩。
沒過多久他就和我父母提出要照顧我們母子倆的話,
父親雖然擔心,但是也只能祝福著我希望我能過的幸福。

隨著先生南下高雄,我們住的是一間小小的房間,
只有一張床、一張桌子和一個衣櫃,
唯一的電器就是一臺電風扇,陪我度過無聊時光的就只有三本書。
那時候在當司機的先生月休四天,每天的薪水約1500元,
雖然薪水算不錯,但是扣掉房租和替公婆還給錢莊的錢,
其實身上的錢所剩無幾。不過孩子還要奶粉尿布等開銷,
所以我們為了省錢,先生早上吃個飯團加豆漿,中餐公司會處理。
而我早上沒吃,到了中午時連早餐一起吃,吃的就是一碗泡麵。
晚上才吃先生帶回來的便當。
先生有時候想要多賺點錢,或是給我吃好一點的東西。
星期日還會跑去港口搬水泥,一包一塊錢、一包一塊錢的搬,
雖然累,但是搬個兩、三個小時就有一千多元的收入,
對我們來說是不無小補的。
這樣的日子我們過了快三個月,
之後我那無緣的公婆要求我們和他們住在一起,我們才搬離那小小的房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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