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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與他們同住一起,

一開始又和上次一樣,對我很好,
可是一樣的,一個月過去後又故態復萌了。
但是這次我知道他們為什麼會這個樣子,
就因為我先生的錢不是給他們管給他們用,所以他們不高興,
他們提出的要求是要我先生的薪水都給他們,
他們在拿幾千元給我們當一個月的生活費,房租也算在我們身上,
這樣算算根本就不夠也不合理,所以我們斷然拒絕他們,
為此彼此間引發更多的衝突。


之後哥哥突然生了重病,住在加護和普通病房各住了快一個月的時間,
之間他們從未看過哥哥,也不當做回事,
有空我回到家時,也是對我們冷嘈熱諷的。
而且還到醫院大亂了兩次,那時我已經累了,為了孩子心已經很煩了,
也不想再和他們衝突了,當然我只希望孩子能平安健康就好。


某天,我回到家拿東西時,他們把我們軟禁起來,
要我先生割下全身的肉還他們,以報父母之恩,
如果自己下不了手,就由他們親自動手,
我看情形不對立刻躲起來打電話給先生的老闆娘,請他們來救我們。
最後在千鈞一髮之際,他們協同警方把我們給帶離開。
之後我也就改住在老闆娘家中,過沒多久哥哥也出院了,
但是他們卻越逼越緊,搞的老闆娘很難做生意,
我們只好請我父親先把我和孩子接回娘家住,
而先生則過了一個星期以後,也跟著搬上來。
從此我們就過著躲避他們的生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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